
期刊简介
本刊由中华预防医学会,广东省寄生虫学会主办,中山大学中山医院寄生虫学研究所,第一军医大学热带医学研究所,广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承办,编委会由全国及香港知名的寄生虫学,病原生物学,分子生物学等十余位专家组成,发行全国内各高校,研究机构及卫生医疗部门及港澳、台湾、英美地区。本刊专业论文起点高,质量优,印刷精美。
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有什么后果?
时间:2024-11-18 09:40:59
业绩资料造假在职称评审中会产生严重后果,具体如下:
取消申报资格与撤销职称
即时取消:一旦造假行为被查实,申报人当次的职称申报资格会被立刻取消;
已获职称撤销:若通过造假手段取得了职称,该职称会被撤销,如无锡市 2024 年就撤销了 6 位通过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职称;
诚信记录受损
记入诚信档案库:造假行为会被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,如浙江省、江苏省等地均会将造假者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案,且记录期限较长。
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:该记录还会被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使其失信行为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被知晓和参考,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。
申报限制
根据《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》,造假者 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。
单位受牵连
通报批评:申报人所在单位若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能,协助或纵容申报人造假,会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不力的还会被依法通报批评,如无锡市 2024 年对 6 位造假者所在单位予以了通报批评。
收回评审权:对于评审单位而言,如果存在多项违规行为,相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评审工作、限期整改,整改不力的将收回其职称评审权。
法律责任追究
若职称评审中的造假行为情节严重,涉嫌违纪违法的,将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,情节特别严重、涉嫌犯罪的,还会被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。